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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以案促改增厚村集体“家底子”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灵武市紧盯基层“微权力”,强化农村“三资”监管,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及时堵塞监管漏洞盲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灵武市采取“监督+服务”方式,强化监督执纪点“病穴”,严肃查处了梧桐树乡某村“两委”班子成员违纪问题,对涉案村党支部书记史某某、村监会主任李某某予以立案,给予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某书面检查。通过监督执纪、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开“药方”,让杨洪桥村“两委”班子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灵武市梧桐树乡杨洪桥村以案为戒,依托位于黄河金岸观景带、交通便利等区位优势,结合生态、文化、田园景观等特色资源,聚焦村产业发展堵点痛点难点,创新功能布局,盘活闲置资源,协调联动发改、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通过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引进第三方企业等方式,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建设农村自然风光、田园风光、休闲采摘、农耕体验、短途旅游等为一体的三产融合示范园。项目运营后预计为村集体带来每年近60万元的收入,将进一步增加周边群众的文旅产业收入,守好增厚村集体的“家底子”,鼓起群众的“钱袋子”。(灵武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08/t20240816_910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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