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提高片区协作效能
“该线索案情相对简单,反映问题易查且部分事实前期已作过处理,可以交昌城镇纪委查办。”近日,山东省诸城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接到分办问题线索后,召开室务会进行分析研判,并向昌城镇纪委出具《交办问题线索函》。
去年以来,诸城市建立协作区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地域就近、规模适中、便于协调”的原则,将全市17处镇街区纪检监察机构、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纪检监察室划分为9个协作区,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协调指导,牵头组织协作区人员力量,重点开展信访办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形成协同作战单元,力求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不足、力量薄弱、业务不精等难题。
为进一步深化片区协作,提升“室组镇”联合办案质效,诸城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规范协作区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分流+督办+激励”工作机制,对反映县管干部问题、巡视巡察和审计移交问题、可能存在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等五类重要问题线索,由协作区牵头室重点办理;对提级办理的问题线索,经牵头室适当了解或初步核实后,可以采取“交办问题线索”或“交办案件”两种方式向镇街区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交办,提升协作区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据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线索分流至镇街后,所在协作区牵头纪检监察室将同步落实督办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协作区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加强指导审核。镇街纪检监察机构在线索核查中遇到困难瓶颈的,牵头纪检监察室通过业务指导、协助办理、组织成立专案组集中攻坚等方式启动联查,确保每条问题线索都能精准规范处置的同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能力。
今年4月,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枳沟镇群众反映所在网格党支部书记以帮助协调办理银行存款赔付事宜为由收取“好处费”问题进行初核,随即交枳沟镇纪委立案,市镇两级联动,很快查清了问题。最终,给予该网格党支部书记史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收取的8000元“好处费”。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通过协作区立案60件、处分79人。(李媛媛 孙志)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wjs/202407/t20240708_11696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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