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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揪出非法外教 促推有效治理空壳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1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们公司的主业就是给外国人申办工作签证。一些想留在中国的外国人没有专门技能,只能去做外教,但非英语母语国家人员在中国一般不能以英语外教身份申请工作签证,所以我们公司就宣传可以帮外国人注册或挂靠公司,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名义申请工作签证,以此帮其留在中国。”

  这是去年我院办理的一起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件,外籍犯罪嫌疑人C某某和同案犯童某某在明知外籍人员不符合签证申办条件的情况下,提供虚假材料向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骗领工作类居留许可并向外籍人员收取相应费用,获利数十万元。

  我们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自2012年以来承担了全市涉外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增加,越来越多外国人有意愿来到中国工作、生活,少数不法分子似乎找到了“商机”,动起了代办出入境证件的“歪脑筋”,为不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骗取出入境证件,从中获取暴利,严重扰乱了出入境管理秩序,影响了国家安全。

  外企老板还是非法外教?

  “我们以服装公司的名义为客户注册公司,而实际上客户是在当英语外教。这些公司没有实际运营,都是为了骗领签证。我们手上还掌握了很多公司的资料,用来帮客户挂靠。”提审中,犯罪嫌疑人的话引起我们的注意。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安排虚假任职、提供虚假工作证明等“一条龙”服务,先从行政审批部门骗取外国人工作许可,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办工作类居留许可,似乎已成为部分外籍人员非法居留的潜规则。水面之下是否有更多不符合资质的外籍人员利用这条“捷径”留在中国成为非法外教?

  办案期间,案件管理部门梳理了我院近年来办理的涉外案件,发现2021年至今,共办理了5起帮助外籍人员注册空壳公司骗领工作签证的刑事案件,有10余名外籍人员分别在多家教培机构非法担任外教。这些外籍人员只要缴纳一定费用,中介公司就承包每年代办签证、公司注册、公司年检、财务报税等一系列事务,以此形成外籍人员实际正常经营公司的假象。

  数字赋能“小”案“大”治理

  相较于普通刑事案件,涉外刑事案件往往涉及外事外交、国际经贸等多个方面,还涉及外国人诉讼权利保障、领事探视等各项程序要求。在多年的实践探索中,我院涉外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在上级院的指导下,积极构建了集强化打击、权益保障、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于一体的办案模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涉外案件办理经验。

  我院找准监督着力点,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作用,成立了以刑事检察团队、行政检察团队和技术团队人员为骨干的联合专案组,深入促进外籍人员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办案组走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社局等职能部门,获取全市以外籍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缴税信息、外籍教师登记信息及外籍人员社保缴纳数据,通过大数据模型构建、数据线索碰撞,获得10余条线索,并分别移送属地公安机关和属地检察机关。最终,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共2名外籍人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并限期出境。

  同时,我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的基础上查明事实,针对查证属实的外籍人员非法就业情况,以及教育机构等用人单位非法聘用外籍人员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加强对辖区内聘用外籍人员单位的用工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该建议得到回复并被采纳。同步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清理已有空壳公司,加强企业设立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外教行业准入标准,加强对学校、教培机构的普法宣传。

  案件办理后,在杭州市检察院涉外检察办公室的牵头下,我院专案组又积极走访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全市外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对前期线索排摸情况进行后续跟进,并就有效规范外籍人员出入境审批程序等达成共识。该案综合运用模型构建、检察一体、融合监督等措施,通过提炼个案共性规则、跨部门数据集成、大数据碰撞建模,走出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数字化办案新路径,有效治理了外籍人员利用空壳公司非法就业的乱象,推动教育管理领域外教行业监管和外籍人员用工规范。

  从G20峰会到亚运盛会,杭州向着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阔步前进。我院将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8/t20240814_6631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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