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从8个方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8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区将从持续巩固自然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内蒙古建设保障体系等8个方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据了解,《实施意见》紧扣内蒙古实际,针对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关键生态要素,对防沙治沙、水资源节约利用、耕地质量提升等重要任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推动建立全要素保护治理格局。同时,《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突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推动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并细化了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现代能源经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任务,不断增强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组织协调、法规标准、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科技创新、对外合作“六个统筹”为抓手,继续完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政策体系、责任体系、法治体系,构建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自然生态状况等要素的精细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全参与、全链条、全要素、全覆盖、全融合”的督察工作新机制。同时,开展重大政策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强与毗邻省区的交流合作,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的交流,切实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守护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让祖国北疆颜值更高、发展动力更足。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qnyw/202408/t20240814_660870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