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报道]海南:“护苗”专项行动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
“护苗”专项行动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
海南:480余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亿万家庭的福祉。2023年2月,海南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3月,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强调,海南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政治上看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综合运用“打防管控建”等各项措施,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更加有力有效保护未成年人,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近日,记者来到海南省检察院探寻检察机关开展“护苗”专项行动背后的故事。“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凝聚多部门合力,真正做到了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张毅告诉记者。
“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记者了解到,一年多来,海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多形式推进“护苗”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海南省检察院出台的《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六大保护”提出十项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2023年4月海南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新闻发布会上,我们就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和救助工作作了经验介绍,通过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相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学生、家长及教育工作者精准普法。”海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周华介绍。
6月6日,海南省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院检察长张毅为受邀代表和孩子们介绍海南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为推动实现“六大保护”同频共振,2023年5月,海南检察机关开展以“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张毅听取各界代表对检察机关开展“护苗”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
随后,海南省检察院以法律监督为牵引,会同海南省妇联、关工委联合印制未成年人检察系列宣传手册,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海南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问题,累计制发督促监护令3123份,检察官携手司法社工同步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联合海南省教育厅成立“护苗”法治宣讲团,从未检部门选派优秀检察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37场次,受教育人数5.5万余人;围绕建立校园欺凌预防工作机制、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等,与公安、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实现“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我们在办案中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其迷途知返。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68人。与此同时,我们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把握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从重提出量刑建议。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38人,起诉626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海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高金秀介绍。
2023年以来,海南省检察院持续开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持续推动校园性侵案件“一案一分析”制度落实,不断加强办案业务指导。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案手段隐蔽、取证难度较大等问题,海南各级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坚持依法介入引导侦查,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大力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通过适用强制报告制度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9件,让隐匿的“大灰狼”无处遁形。
“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论是依法追究还是宽缓处理,我们都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统筹运用心理干预、观护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手段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2023年以来,全省接受检察机关帮教的1912名涉罪未成年人中,重返校园412人,考上大中专院校207人,顺利就业712人。”海南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常世界介绍。
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2023年12月6日,张毅来到海南中学,以“加强自我保护,家校协同助力,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题讲授法治课,海南省人大、政协等13个单位代表及海南中学师生、家长代表近600人聆听授课。“这堂法治课干货满满,是推动‘护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的新起点。”旁听法治课的人大代表赞道。
海口市检察院“未检椰芽团队”检察官在海口市五源河学校为小学生解答法律问题。
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受邀前来的师生代表介绍无人机等检察办案设备。
文昌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做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产品,是海南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一大亮点。近年来,海南省检察院推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未检法治教育基地56个,实现了“一院一基地”的目标。截至目前,56个未检法治教育基地已组织互动体验式法治宣讲590余场,真正成为涉未成年人法治资源“集结地”。为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海南检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
“2023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包括检察长在内的480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1100余场。”高金秀介绍。
在校园安全方面,海南检察机关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就发现的安全管理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学校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海南省检察院联合海南省教育厅稳步推进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培育专业化教师队伍;今年1月至6月,海南检察机关办理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6份。三亚市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教室灯光照明度不达标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及时整改。东方市检察院依托东方市感恩学校成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家长学校,与校方共同制定法治教育计划,把送法进校园工作与学生、教师、学校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使法治宣传有的放矢。
今年4月,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的未成年人进入酒吧、KTV等现象,海南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行动,要求检察机关重点查看检察建议制发后相关部门是否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相关市场主体是否整改到位等,促进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只有着眼于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司法办案深挖普遍性、根本性问题,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才能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实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张毅表示。
(记者李轩甫 杨帆)
办案检察官成了“知心姐姐”
“谢谢闵天姐解答我的疑惑。”近日,曾经的涉罪少年小严(化名)与海南省定安县检察院检察官闵天电话交流后,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小严家住在毗邻海口的定安县。一年多前,小严还是海口某中学的高三学生,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2023年元宵节前一天的晚上,回家过节的小严驾驶摩托车将一名老人撞倒。小严被交警部门确认负事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小严成绩优秀,即将参加高考,因为一时疏忽犯了错,很是可惜。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我们决定依法给他改过自新、学习发展的机会。”闵天告诉记者。
案发后,定安县检察院派员依法介入侦查,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严主动承认错误,写下诚挚的悔过书,与家人一起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2023年4月21日,该案移送定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4月27日,闵天与小严及其家长面谈。“我现在特别后悔,想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参加高考,希望能给我一次机会。”“我和孩子他爸知道孩子涉嫌犯罪后,感觉天都要塌了。孩子是我们全家的希望,请你们帮帮他!”在检察院心理疏导室,小严和母亲都说得声泪俱下。
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细致审查,通知定安县司法局为小严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并通过社会调查对小严的家庭环境、在校表现、父母监管能力进行考察,先后听取公安机关、辩护律师等各方意见。经过综合分析评判,检察机关认为小严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赔偿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小严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安排检察人员对其跟踪帮教。
在检察官鼓励帮扶下,小严重树信心,认真备考,最终以优异成绩考入重点大学。“对未检人来说,案件办结永远不是终点。我们要以持久关怀和耐心教育,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一年来,闵天时刻关注小严在校表现,经常沟通了解其生活学习情况。小严也把闵天当作“知心姐姐”,有什么困惑、思考都会跟她聊一聊。
“闵天姐,这个暑假我打了一份工,挺顺利的。但想起以后总要就业,就担心以前犯的错会影响毕业找工作。”电话里,小严向闵天道出这件忧心事。
“为了避免未成年人因一时涉罪而被贴上永久性的犯罪标签,国家规定,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其犯罪记录都会被依法封存……”闵天的解答让小严如释重负。
检察建议堵住网约房监管漏洞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收到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落实检察建议的回函。秀英公安分局在回函中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立即对网约房及旅馆业开展整治,对5家违规商户予以行政处罚,并与从业者签订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检察建议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堵住网约房监管漏洞,是我们职责所在。”
2023年11月,秀英区检察院在办理高某等人强迫卖淫案中发现,高某通过某平台下单网约房后,即可通过微信联系客服获取地址、房间号、房间密码等信息,入住时无需进行身份核验登记。就这样,高某将未满16周岁的陈某带至网约房,强迫其与他人进行性交易。
针对该案反映出的网约房无需登记即可入住及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秀英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办案检察官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验、电子数据取证、联合属地公安机关和文旅部门共同排查等方式,收集汇总了辖区180余家网约房的地点信息。“目前,以‘互联网+住房’形式经营的网约房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吸引用户关注,进行线上交易获取租房费用,存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经营日租房、民宿的问题,也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经营标准及责任主体,存在监管盲区。”办案检察官吴瑶介绍。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秀英区检察院认真听取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意见,认为网约房实质上属于旅馆业经营行为,应按照旅馆业经营规定进行管理,公安机关具有监管职责;网约房未按规定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入住旅客进行登记、履行未成年人入住身份核实及报告制度,极易滋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今年1月,秀英区检察院向区委报送行业治理建议,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秀英区公安、文旅、属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新业态旅馆业监管问题座谈会,建议公安机关针对无证经营、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情形加强执法检查,定期组织旅馆业经营主体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其合法经营。今年4月,秀英公安分局联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清查无备案登记的无证经营商户19家,发放强制报告义务告知书58份。
为了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秀英区检察院结合办案需求自主研发“帮教App”,在强化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的同时,通过设置强制报告服务窗口,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发现相关线索时及时拍照、提交,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报告线索收集和处置渠道。
在严惩“大灰狼”的同时全力救助被害人
“那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性侵案件,阅卷后我们都陷入沉思。如何严把法律尺度,准确掌握猥亵行为入罪标准,是该案准确定性,依法从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所在。”近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肖凯向记者讲述了一个特别的办案故事。
该案中,教师林某先后对3名不满12周岁的女生实施猥亵行为。结合全案证据,充分考虑林某触摸被害人身体部位的性象征意义、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林某的职业身份特点等情况,办案检察官认为林某的行为已达到入罪标准,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且林某身为教师,利用职业便利多次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有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情节,依法应当从严惩处。
2023年12月11日,保亭县检察院对林某涉嫌猥亵儿童案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2月23日,保亭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林某被定罪量刑体现了法律对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特别是特殊身份人员性侵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到了罚当其罪。然而,仅仅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对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是不够的。”肖凯说。
今年春节刚过,办案检察官对该案3名被害女孩开展社会调查,发现3人年龄尚小,还不能充分理解、正确认识犯罪行为对自身的危害。“实际上,创伤记忆已经形成,当事人没有充分意识并不代表创伤不存在。侵害行为不仅影响孩子当下,还将伴随其一生。随着女孩的成长,认知水平的提高,心中的阴影终会显现出来。”肖凯告诉记者。
保亭县检察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及司法社工,对3名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干预,安排其家长到校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保亭县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引导被害人做沙盘游戏,进行开放式聊天,为淡化被害人心理创伤全力以赴。同时,保亭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3名被害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涉案学校管理漏洞,保亭县检察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今年6月,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召开听证会,就检察建议的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结合听证员评议意见,我院向涉案学校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肖凯介绍,涉案学校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范围、步骤和要求,承诺按期回复整改情况。
以案促改推动学生信息规范管理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高度敏感,一旦被犯罪分子利用,将置未成年人于危险境地。这起案件的办理,对家庭、学校和司法机关都是一个警示。”近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典山向记者介绍了该院从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出发,延伸职能推动社会治理的实践。
28岁的符某通过家长微信群了解到小兰(化名)的情况,互加微信后开始“谈朋友”,在明知小兰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小兰的父母发现情况后,带着小兰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白沙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以过硬的证据提起公诉,白沙县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符某有期徒刑十年。
该案中,符某通过家长微信群了解小兰情况的细节引起检察官的注意。今年2月,白沙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社会调查后发现,为方便家校沟通,辖区几乎所有学校、所有班级都建有家长微信群,很多教师会在微信群里收集学生及家长身份证号、家长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是否为留守儿童、父母婚姻情况等信息,极易导致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增加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
“我们研判认为,白沙县教育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疏于对未成年人信息收集工作的监管,致使多个学校的教师通过微信群处理学生及其家庭信息,以所有人可阅览可复制的方式收集或确认个人信息。白沙县教育局负有指导督促各级学校、教师依法依规采集学生及其家庭信息的职责,其怠于履职会导致学生个人信息被非法传播,进而被不法分子利用。”白沙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黄艳介绍。
今年4月22日,白沙县检察院依法向白沙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辖区学校在收集或处理学生信息时,应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重复收集个人信息;禁止教师在班级微信群中使用共享文档等群成员均可见、可复制、可下载的方式收集或处理学生及其家庭信息;严格履行保密职责,指派专人对学生及其家长提供的涉及个人信息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进行妥善管理。
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与学生们互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宣传。
收到检察建议后,白沙县教育局邀请检察机关共同讨论制定整改方案,要求辖区学校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同时,白沙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团委等单位加强协作,安排检察官宣讲团入校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构筑信息安全防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8/t20240811_6628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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