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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部署开展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民事执行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浙江:部署开展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民事执行专项监督

  重点监督直接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案件

  (记者范跃红)为进一步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浙江省检察院决定从8月起启动全省检察机关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下称“终本”)民事执行专项监督行动。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监督行动的内容主要有不应当终本而终结,包括终本前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未予核实、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未予处置、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未予查找、轮候查封财产违规终本等;终本后应当恢复执行未恢复,包括终本后新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未恢复执行、终本前不宜处置的财产具备处置条件后未及时恢复执行等;终本恢复执行后的问题,包括不符合终结执行条件的裁定终结执行、未实际履行或执行完毕以执行完毕结案等;其他终本执行问题,包括终本后未依法办理续行查扣冻手续、未依法审查针对终本程序提出的执行异议、未依法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涉终本执行中被执行人拒执犯罪、司法人员渎职等。

  专项监督行动明确,将直接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终本执行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对超过5年长期挂账、有财产不宜处置、涉企、小标的涉民生等终本案件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检察院还要求,加强与各级法院的沟通,强化专项监督与法院“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衔接,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11_662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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