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职责要不得
现实中,一些部门一些干部在干分内事时,习惯把无关人员也攀扯进来,美其名曰“众人拾柴火焰高”,实则企图通过共享自己的岗位职责,达到淡化责任甚至是逃避责任、蒙混过关的目的。众所周知,懂得分享,是一种美德。但让人共享自己的岗位职责,却是“没德”的表现。说到底,就是不担当、不作为。
工作中让人共享自己的岗位职责,折射出当前一些干部担当精神不足、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中得过且过的问题。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各级各部门或多或少都有遇事“绕着走”“躲着走”“低头走”的干部,遇到事情时不是想干成事的办法,而是找不干事的理由,挖空心思攀扯他人、推脱责任、转嫁难题。往往造成牵累无辜、能者多劳、鞭打快牛等后果。其危害不言而喻。往小了说,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往大了看,败坏干事创业风气。对此,须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让干部少些“攀扯”、多些“自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让干部少些“攀扯”,就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督促问效。一方面,从制度层面明确分工和职责范围,实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杜绝权责不清、分工不明、推诿扯皮等现象。另一方面,强化督促问效。部署某项工作,务必责任到人,并及时跟进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慵懒散漫干部及时提醒和处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让干部多些“自立”,就是要督促干部敢担责、肯干事。要让干部树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意识,主动承担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推不拖、独立自主完成任务。同时,树立“一盘棋”意识,对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服从安排,积极配合,扛起应有担当,履行应尽职责,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自然(大理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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