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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发布时间:2024-08-10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效果,7月31日,省检察院、西宁市检察院、城西区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联合城西区司法局开展“感恩党 听党话 守法纪 塑新生”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经业,西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志轶等参加活动。

  

  

  

  

  

  活动围绕“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转变观念,遵守监外执行的纪律要求,服从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矫正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认真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手机签到等日常管理规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通过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真实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社区矫正宣传册,以案释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转变不当认知、调整不良情绪、改正不良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积极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顺利回归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平安建设的创新举措,旨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培养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的守法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增强矫正效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顺利完成矫正成为守法公民,筑牢维护社会稳定法治防线。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004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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