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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8-10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审计厅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形成有效衔接,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据了解,《意见》结合最高检、审计署、黑龙江省政府等上级部门重点工作部署,找准切入口,精准监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提升监督协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做到依法办案、依法审计,协同推进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

  《意见》明确,建立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专项行动、交流培训等6项机制。检审双方各自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口联系。根据工作需要轮流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典型案事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线索互移,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文书及卷宗档案等方面实现规范移送、有序流转。促进业务、人员交流,在大数据模型方面实现资源共享,立足各自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意见》要求,检审双方通力协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相关责任,推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长效机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注意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强化对外宣传,扩大检审协作工作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174/1820625144402444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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