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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事例”】一分院:党建统领创设“红岩检察官” 以法治力量守护“红岩精神”

发布时间:2024-08-10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化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近日,市检察院举行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评审活动,评选出十佳事例10个。即日起,本微对十佳事例进行展播。

  

  今天推出一分院选送的作品《党建统领创设“红岩检察官” 以法治力量守护“红岩精神”》。

  

  党建统领创设“红岩检察官”

  以法治力量守护“红岩精神”

  


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四部党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更加有力守护“红岩”文物、传承“红岩精神”,2022年4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四部党支部以党建统领业务,创设“红岩检察官”制度,探索建立多部门长效协作机制,推动辖区文保公益诉讼规范化、品牌化。近年来,该支部有4名党员获最高检业务竞赛标兵、能手及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人才称号,1名党员获评重庆市最美机关青年,13人获评上级及本院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01党建先行聚“三力”锻造能作善为的党员先锋队

一是强党建统领,聚核心领导力。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坚持党建统领全局,研究制定《“红岩检察官”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品牌创建实施意见》,细化具体任务22项,压实责任、挂表推进。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领办督促治理红岩革命旧址外环境综合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打响“红岩检察官”上线“第一枪”。二是强理论武装,聚政治向心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悦学月讲”学习机制,开展守护“红岩”专题学习,以“融合小课堂”促进“传帮带”,不断提升工作活跃度和时效性。三是强组织建设,聚团队战斗力。强化党支部组织功能发挥,把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党建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统筹组建4个政治功能强、法律水平高、专业技术硬的“红岩检察官”团队,把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融入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组建11支党员突击队,专啃硬骨头、专打困难仗,高效解决如重庆歌乐山红岩景区梅园旁违规停放大量社会车辆等严重影响景区管理的“老大难”问题。

  

02共建共治诊“五疾”构建红岩文物齐抓共管格局


  一是以联动促共管,诊主管单位履职不到位之疾。联动文物主管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对下辖10个区累计16个革命文物旧址进行拉网式摸排,准确掌握革命文物旧址保护力度不够大、建筑存在安全隐患、文物形象受到影响等问题,立案办理6件次。办理的蜀都中学旧址建筑破旧、保护缺失一案,督促主管部门全面修缮,取得良好效果。二是以联合促共赢,诊规划建设保护措施不足之疾。与市政、城管等单位建立合作,招募“红岩检察官”党员服务志愿者,加强城市建设发展沿线革命文物巡查摸排,及时发现因城市发展建设施工致使革命文物周边环境遭受污染破坏等问题,办准办好此类案件3件。办理的张自忠烈士陵园受高架桥车行噪音严重侵扰案,有力督促当地交通、环保等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实现了诉源治理。三是以联责促共护,诊保护责任不明,常年脱漏管之疾。“红岩检察官”党员突击队寻访铜梁、潼南、大足、璧山、长寿、沙坪坝等6个区38个村镇78处疑似革命旧址,查找遗落在外、未列入革命文物和得到有效保护的烈士墓地、纪念设施等,立案办理8件次,督促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做好登记管理、修缮维护等保护工作。立案督促铜梁区政府和文旅部门将叶长明、赵吉海、屈纪明等未列入革命文物的烈士墓地重新纳入保护范围,及时进行修缮处置。四是以联建促共治,诊景区外环境治理不到位之疾。与属地政府共同开展“共护革命文物 传承红岩精神”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清查整治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外环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烂尾停车场影响景区秩序风貌、景区旅游交通秩序不佳等问题,立案办理2件次。办理的歌乐山烈士陵园外环境治理不到位一案,有力推动属地区政府开展综合治理,高效整治了烈士陵园消防安全隐患、文物污损、“黑车”“黑导”违规揽客、管理用房危旧等损害红岩革命旧址形象的顽瘴痼疾。五是以联名促共进,诊私有产权文物保护难点多之疾。与文物保护部门联名组建“红岩检察官”释法说理队,妥善解决好私有文物产权人专业知识欠缺、经济能力限制等客观制约文物保护工作的痛点、难点问题,立案办理2件次。主动作为、多方协调,推动政府购回谢唯进故居产权,及时进行全面修缮,并升级为市级文物,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外开放。


  

03舆论引导发“三声”引领红色资源保护新风尚

一是发出法治守护公益“好声音”,不断扩大“红岩检察官”社会影响力。该院与沙坪坝区检察院、红岩联线共建“红岩检察官办公室”,在红岩景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组建“党员驻巡队”,开展80余次驻地巡查工作。两年来,“红岩检察官”伏案苦研、跋山涉水、拍案说法,被《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党政主流媒体报道27次,被重庆市委宣传部选为“主题教育挖问题 以法治力量暖人心”专栏选题,在《当代党员》《七一网》等进行了重点宣传。“红岩检察官”品牌被评为重庆检察辨识度标志性阶段成果。制作反映红岩检察官日常工作的微电影《红岩检察官》,获全国检察机关第八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优秀奖。二是发出共护地域文化传承“好声音”,不断增强文化和文物遗产保护检察工作的感染力。该院建立“1+3+N”的文物文化遗产检察保护体系,强化辖区统筹指导,抓好沙区红色革命资源、大足区世界文化遗产、合川区钓鱼城遗址等具有地域文化传承特色的保护工作。建立“红岩检察官”主体建设、办案履职、数据模型、协同共建、调研信息宣传、党建引领等六大机制,形成辖区两级院协同保护一体格局。加强普法宣传、释法说理等,促进文物活化利用,引导人民群众在革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上形成共识、凝聚合力。三是发出监督治理重拳出击“好声音”,不断强化司法、执检为民的认同感。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辖区全域治理保护提档升级。开发设计的“红色资源法律监督模型”被评为重庆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监督模型,探索实现了红色资源保护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功能,有效推动两级院精准办理红色革命文物公益诉讼案21件。办理的督促治理红岩革命旧址内外环境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对市文旅委、属地区政府立案监督,整改效果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获社会一致好评。办理的张自忠烈士陵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评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典型意义 #

  

  1.贯彻党建思维,为更加有力守护红色文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该党支部坚持夯基础、谋突破“双管齐下”,按照“红岩先锋·四强支部”创建要求精心打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传承“红岩精神”、守护“国之大者”为抓手,大力激发党员担当作为、冲锋陷阵的干事创业激情,既把组织建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又把队伍带成能征善战的攻坚先锋,是奠定党建业务融合坚实基础的必要手段。

  

  2.依托党建共建,为更加有效凝聚多方合力提供畅通组织渠道。

  

  该党支部坚持党建先行,把好督促、助力的角色定位,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执法理念,以党建联合共建为核心,有效促进了与行政机关多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履职过程中实现了职能融合互补,在执法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理解支持,是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共同治理的有力举措。

  

3.活用党建手段,为更加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提供丰富思路办法。

  
该党支部把党建方法手段有机融入履职办案的全过程、多维度,政治理论武装和专业技术学习融合,压实党建责任和突出工作绩效挂钩,全面履职和大力宣传同步,赢得行政机关、社会民众的认可和支持,有效促进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是全面提升文保工作质效的妙计良策。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408/t20240806_65978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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