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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国学经典有大效用

发布时间:2024-08-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在江苏省常州市看守所,笔者见到了15岁的小邵(化名)。小邵说,他现在跟着国学老师学习《弟子规》,心胸开阔了很多,希望能够早点到少管所服刑。

  2023年5月,小邵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争执中将他人打成重伤。小邵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常州市看守所专门的未成年人监室。

  “根据常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建立的在押未成年人特殊帮教协作机制,对每个被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我们都要采取适合其心理、生理特点的措施开展帮教工作,引导其认罪认罚、改过自新,并将其在押期间表现作为量刑情节。对表现优秀的,检察机关依法建议减少基准刑10%以下的刑期,对表现恶劣的依法建议酌情从重处罚。”常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项至陵介绍。

  “刚被羁押的时候,小邵情绪低落,对生活失去信心。”常州市看守所副所长万晨告诉笔者,“我们了解到小邵以前学习成绩优异,还有读书意愿,就邀请常州市孔子思想研究会老师江逸平为他作专门的国学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错误,悔过自新。”

  帮教过程中,江逸平每月为小邵讲解《弟子规》等国学经典。同时,常州市看守所、市检察院各确定一名干警作为小邵的帮教干部,每月与其谈心谈话一次,了解其思想、生活状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经过近一年的帮教,小邵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即使我现在关在这里,也不能浪费时间,我要好好学习,出去后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年5月6日,小邵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小邵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起初,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帮教期间,小邵遵守监规、表现优秀。向看守所征求意见后,我们考虑减少刑期两个月,加上他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我们考虑再减刑六个月。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项至陵说。

  近一年,常州市检察院、市看守所已对23名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教工作,促其悔改、重拾信心。

  (通讯员王晴)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08_6626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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