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华龙区:帮助百余名农民工成功追索劳务费
发布时间:2024-08-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当事人诉讼能力弱,支持起诉解民忧
濮阳华龙:帮助百余名农民工成功追索劳务费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颜云)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对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作出判决,判令河南省某公司支付拖欠李某等人的劳务费137.24万元。据悉,华龙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将持续关注该案的后续执行情况,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依法保护。
今年1月,依据华龙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签订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李某反映的河南省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移送至该院。经查,2023年4月至9月,李某等百余名农民工为河南省某公司提供劳务,李某等人依约完成工作后,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
办案检察官调取了河南省某公司向李某出具的劳务清单,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李某等当事人,查明李某等人应获得劳务费共计159.72万元,已收到22.48万元,尚有137.24万元劳务费被拖欠。
“虽然拖欠的劳务费已经计算清楚,但是我们与河南省某公司相关人员在沟通中了解到,第三方某置业公司项目经理在劳务清单上签字同意由该置业公司代为支付李某等人的工资,但该置业公司以项目经理未经公司同意签字为由不予支付。”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考虑到该案涉及上百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主动与河南省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尝试促成双方和解,但因该公司坚称工资款应由某置业公司支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李某等人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文化水平不高,诉讼能力较弱,李某等人向华龙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审查后依法受理。1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08_6627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