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联动监督守好群众“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你单位存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未有效运用问题,请立即整改。”日前,敦煌市纪委监委3个片区协作交叉检查组聚焦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及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座谈交流,全覆盖检查全市9个乡镇,随机抽查14个村、3个社区,对监督发现的一般性工作问题,及时反馈对照、督促整改。
此前,市纪委监委在办理李某违纪案件时,发现李某在参加工作以后,与原户籍地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在其父母去世整户注销后,李某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将承包土地交回村集体,并于2023年在该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领取土地补偿资金5000余元。
随后,市监委向该乡镇下发监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集体资金管理,并终止与李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挽回村集体资金4万余元。最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领取的补偿金已全部退回。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片区协作机制优势,从村级自查到镇级检查,再到片区协作督查,做到监管环环相扣。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苗头性隐患问题,市纪委监委视轻重程度采取督办、约谈、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及时反馈相关乡镇(村);对需问责处理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并强化问题跟踪、办理责任落实,形成发现、分类、处理、督查的闭环链条,以监督检查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联动监督新举措,‘攥指成拳’着重推动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全力守好群众‘钱袋子’,让监督成效在群众身边可视、有感。”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 王海蓉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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