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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区:聚焦落实反家暴制度加强妇女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既要早发现,也要防反复

  北京门头沟:聚焦落实反家暴制度加强妇女权益保护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反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进一步落地见效,从前端有效解决家庭暴力发现难的问题,从末端有效防范家暴事件反复发生,打通家暴‘发现—报告—处置—告诫—再预防’通道,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代表佟雅丽谈起检察机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时说道。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佟雅丽以基层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参加了门头沟区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反家暴系列案件公开听证会,并直言该场听证会让其感触良多。

  原来,今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排查线索时发现,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李某某,在两个月内因家暴致伤就医达8次。5月31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根据有关规定,医疗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若发现“非正常”疾病和伤害病例,应如实作好诊疗记录,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但上述案件中,被害人多次就医,却无相关报告。“我们进一步发现,长期以来,辖区医疗机构针对在诊疗活动中发现的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为零。”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帅告诉记者,该院向公安机关调取了辖区内近三年100余份家暴案卷材料,向区内4家医疗机构调取了11名反复被家暴妇女的就诊记录,发现医疗机构在明知患者可能遭受家暴的情况下,并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同时,该院发现,某些行为人在15日内因多次实施家暴曾被公安机关两次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相关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从未被告知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制发情况。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告诫书出具情况应当通知村委会、居委会。由于这一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导致基层自治组织无法掌握相关情况,不能及时对被家暴妇女进行救助。

  据此,门头沟区检察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随后,检察机关就系列家暴案件召开上述公开听证会,并在经听证会充分论证后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均积极整改落实——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依托培训讲堂等机制,切实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程序意识;召开全系统行风工作会通报问题,组织家暴行为识别和义务再培训,指导区域内4家医疗机构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与其他机关的信息互通和协作机制,并将强制报告工作纳入医院巡查督导重点,督促医护人员切实履行职责。

  为全面评估整改情况,门头沟区检察院创新“回头看”模式,通过制发在线电子问卷,实现“回头看”工作高效、精准、全覆盖,凝聚反家暴共识。据了解,截至目前,门头沟区共有286名医务工作者填写问卷,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法律规定的知晓率已提升至92.66%。该院还随机抽查了近期部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制发情况,了解到告诫书均已及时通知到被害人所在村委会(居委会)。

  (记者简洁 通讯员邓钰萱)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05_662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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