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整治问题窨井盖
“大姐,路口这儿的窨井盖近期有没有出现松动错位现象?”
“没有,没有,之前咱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专门来换的新井盖,我再也不用担心小孙子在外面玩的时候掉进下水道里了!”
7月12日,鲁山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杜延高到该县老城大街雯博花园小区附近随机走访,了解此处问题窨井盖整治情况。
城市窨井盖虽小,却关系到群众的“脚底安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该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在民生监督平台反映的窨井盖存在缺失、破损、松动等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通过嵌入式、融合式、下沉式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城区窨井盖进行拉网式排查,推进隐患整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随着排查整改工作的深入,该县纪委监委不仅督促县城市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等22个责任单位建立“一路一档案,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权属”电子档案,每周报送排查进度和台账;还要求其对于问题窨井盖,小修小改就能正常使用的,在排查过程中立行立改;对问题复杂、整改投资较大的限期整改。截至目前,3个督查组已开展专项督导5次,全县11691个窨井盖已全部录入窨井盖普查管理系统,并督促职能单位维修更换井盖22套、雨水箅子31套,疏通污水管道7处420米。
“窨井盖没修以前坑洼不平,走路过车俺都得提心吊胆绕着走;现在修好了,再从这儿过,心里可踏实。”“这一回的整治行动真迅速,整改效果也好!现在我们走路都安心多了。”群众对窨井盖专项整治成效赞不绝口。
鲁山县政府也出台了《鲁山县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2021年行动方案》,将本次窨井盖专项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定期巡查机制,通过网格员日常巡查、环卫工人保修、群众投诉,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井盖虽小,安全事大。我们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民情民意开展精准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对已发现的‘问题井盖’及时整改,对其它‘问题井盖’做到早发现、早整治。”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于伟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从强化一线监督、压实主体责任、推进机制建设等方面着力,彻底整治“问题井盖”,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张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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