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护蕾|暑期来临,不做“孤泳者”~
发布时间:2024-08-03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们小伙伴可以约着下水游泳吗?
不可以,一定要有家长陪同
小朋友们高举小手
争先恐后抢答着问题
近日,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检察官到临翔区玉龙社区给“智慧起航·暑假作业辅导班”60名小学生们上了一堂暑期安全教育法治课。
课堂上,检察官给辅导班的小学生们带来了涵盖“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食品与卫生安全、外出与居家安全、防走失和拐骗、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安全和法律知识。针对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法律小常识等,通过讲解案例、观看视频短片和互动问答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使辅导班的小学生们学习了与暑期安全息息相关的知识。
暑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屡屡发生,主要源于未成年人安全意识不强、自救知识不足,加之部分家长看护意识不足或因忙于家务等,对未成年人监护不力。检察官提醒各位家长:
01担好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家长要提高警惕,落实好监护职责,既要防范家中溺水风险,不在家中的水桶、浴缸等大容器中储水,使用封闭式鱼缸,避免幼儿意外落水,又要提高外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让孩子与年龄较小的同伴结伴外出,带孩子去水边时更要时刻提防,确保孩子在视野内游玩。02做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家长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孩子安全防范意识,要坚持“每天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教育孩子做到游泳“四不去”: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水深的地方不去,不熟悉的江溪池塘水库不去。
03教好预防溺水技能本领有条件的家长可以带孩子去正规游泳馆内学习游泳,掌握游泳本领。同时,告知孩子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求救,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当家长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你们的孩子,请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lc/202407/t20240730_65862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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