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泸溪:增殖放流助力生态修复 55万余尾鱼苗游入沅江
发布时间:2024-08-0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三、二、一,放苗!”7月24日上午,湖南省泸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局和武溪镇政府等部门,将55万余尾青鱼、鲤鱼、鲢鱼等鱼苗投入沅江流域,为沅江生态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有效促进了水生资源修复及生态环境保护。
在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积极投放鱼苗,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增殖放流现场
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在泸溪县沅江流域使用电捕鱼工具捕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电捕鱼设备1组,渔获物100余千克。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泸溪县沅江流域使用刺网捕鱼,被执法人员查获渔获物40余千克。此后,两起案件均移送至泸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泸溪县检察院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既破坏了水生态资源,造成渔业资源损害,又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名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履行修复生态的民事侵权责任。该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后,两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购买了价值33万余元共计55万余尾的鱼苗投放至沅江水域,竭力修复已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融合履职、携手共护美丽沅江的生动写照。泸溪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保护职能,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坚持惩罚与保护并重、打击与修复并举,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共同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30_6619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