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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晓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8-0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副书记赵晓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晓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晓东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委副书记,彭阳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彭阳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7/t20240731_662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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