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防汛脱岗缘于责任缺失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江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7月以来,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湖泊处于超警戒水位,江西、湖北、湖南、重庆等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国各地开展紧张的抗洪救灾工作。然而,在这特殊时刻,少数党员干部却出现了“掉链子”,发生了防汛脱岗问题。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无论是防汛救灾还是森林防火等工作中我们都要特别注意防止出现责任缺失问题。看似不经意的一次离岗脱岗、一次情况错报漏报,就可能出现了事故隐患,失去最佳的处置时机,就可能因对情况判断失误,造成错误的决策。尤其在防汛救灾中,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肩上都扛着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不能有半点马虎和松懈,不能有丝毫麻痹和闪失。如果因为自己思想上和作风上出现了问题,因工作失误铸成大错,就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应该如何防止这类问题发生?首先,要强化纪律建设。许多反面案例警示我们,思想有了裂纹,行为就会出现偏差,最终导致溃坝。加强纪律建设,就要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就要强化党员的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要引导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其次,要加大惩治力度。面对类似防汛脱岗的党员干部,要通过执纪问责方式,为其敲响警钟,让其保持清醒头脑,认清纪律的威力,强化纪律意识,回归到担当作为的正确轨道上来。正因如此,我们要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扛起防汛抗洪救灾重大政治责任。要闻“汛”而动、听令而行,让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景德镇市昌江区纪委区监委王传强)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qfsp/202407/t20240731_1046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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