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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常态化用好“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24-07-29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这次谈话提醒给我敲了警钟,我一定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柳州市柳江区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在被所在镇纪委书记提醒谈话后如梦初醒。这是柳江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柳江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采取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常打“预防针”、常敲“警醒钟”,推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守好管党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加强分析研判,提高谈话精准度。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在谈话前有针对性制定谈话方案,明确重点,提高谈话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注重问题线索研判,根据问题线索的实际情况,精准抓住谈话对象的问题症结,对“症”下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开展谈心谈话,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提高精准度,时刻提醒干部守好廉洁底线。

  

  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管党治党合力。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同时,派驻机构不定期与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存在的问题,督促“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机制,规范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强化“治未病”,在“早”和“小”上持续发力。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在点上、戳到痛处,柳江区坚持抓早抓小,制定出台干部约谈提醒办法,实行“红橙黄”三级约谈提醒机制,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督促党员干部把好“廉洁关”,耕好“责任田”。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线上通报典型案例,督促各级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时刻紧绷纪律弦,筑牢党员干部廉洁防线。(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729/gxjjw66a75338-192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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