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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达孜区检察院:落实“检护民生”工作 维护退役军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救助金已经收到了,感谢检察官们的雪中送炭,我一定会用好这笔钱,把自己、孩子照顾好……”近日,拉萨市达孜区检察院收到了救助人陈某的感谢电话、感谢信及感谢锦旗。

  

  据了解,达孜区检察院检察业务部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陈某因受到刑事犯罪行为造成腰部损伤,较长一段时间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且其一人还得抚养两个未成年人,陈某系该家庭的唯一劳动力,家庭因此陷入困境。在此期间孩子因交通事故看病并办理了休学,陈某需在家中照顾孩子,不能外出务工,导致其家庭一度处于困境中。检察业务部发现被害人家庭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案件受理范围,主动告知陈某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将该线索移交至检察院检察综合部。

  

  

  在进一步工作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陈某于2001年入伍,2009年退役,系退役军人,离异,孩子还需继续做康复治疗和后续手术,根据《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达孜区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此案件。

  

  由于陈某本人在内地照顾出交通事故的孩子,办案检察官主动改变救助工作方式,通过“云视频”连线,向河南省叶县辛店乡岗王村、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人员调查核实陈某的家庭、经济收入等情况。经调查核实,发现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以最快速度为他们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3万元,用于帮助该家庭走出困境。此外,还向陈某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其家庭面临的情况,积极争取社会救助。

  

  下一步,达孜区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更好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优势,在办案过程中加大对困难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以更深举措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传递检察温情,让检察温度暖军心、暖民心、暖童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jckx/202407/t20240725_65781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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