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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多举措强化检察建议刚性落实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孙安泰)近日,海南省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促进检察建议刚性落实。

  《决定》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提醒、督促、协助被建议单位落实好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要及时调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检察机关或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并向县委县政府、被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如对检察建议有异议,可以向检察机关书面提出。检察机关对被建议单位的异议应当进行核实研究,并将核实情况反馈给被建议单位。

  屯昌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在实践中能达到预期效果。针对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该院安排承办人及时跟踪回访,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移送案件线索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纠正,强化检察建议刚性落实。

  今年1月至6月,屯昌县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履职办案发出3份检察建议书,全面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开展公开听证25次,其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1次,该案也入选海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22_6609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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