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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27条举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化解矛盾纠纷,他们有“秘籍”

  甘肃:出台27条举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记者南茂林)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以27条具体举措将检察履职融入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把预防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保护公共利益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意见》明确,要持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帮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提高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量、努力维护良好信访秩序,同时积极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枫桥式”检察服务窗口,打造更加亲民便民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反映诉求、解决问题。要压实检察办案各环节矛盾化解责任,在依法按程序办理的同时,落实检察官释法说理责任,积极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通过维护弱势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积极融入府检联动一体化解争议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高度重视控申检察部门移送的立案监督线索以及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反向审视,深入剖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实施意见》还提出健全完善检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检察听证机制、以司法救助为基础的帮扶救助机制和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25_6613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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