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杨陵区:支持起诉维护果农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7-2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猕猴桃货款落袋为安
陕西咸阳杨陵区:支持起诉维护果农合法权益
(记者郝雪 通讯员王延潇)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某村的猕猴桃生产大棚里,农户们正忙着疏果、定果。虽然辛苦,但大家都干劲儿十足。因为不久前,农户们领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售出猕猴桃尾款。
原来,2022年10月,张某在杨陵区某村收购了32户农户种植的猕猴桃,逾期没有支付货款。2023年春,正值猕猴桃授粉时节,由于货款尚未结清,农户们没有多余的钱投资管理猕猴桃树。无奈之下,同年4月21日,32户农户向杨陵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杨陵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向农户了解情况。由于张某迟迟未结清货款,申请人继续投资猕猴桃种植出现困难,加之申请人均为普通农户,法律知识欠缺,且老年人居多,缺乏起诉维权能力,该院决定受理32户农户的支持起诉申请。
2023年4月27日,杨陵区检察院召开支持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意见。随后,该院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区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农户们的诉讼请求。
然而,张某因经营出现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欠货款。随后,在检法两单位办案人员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就分期支付案涉货款达成一致意见。结案后,杨陵区检察院持续关注判决执行情况。办案检察官多次对张某释法说理,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2023年6月20日,农户们顺利拿到了第一期猕猴桃货款10万元。同年9月6日,张某又向农户们给付了4万元货款。但之后张某以自身经济困难为由,一直没有给付剩余货款。
为充分保障农户们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办案检察官与张某多次沟通,做其思想工作。之后,张某陆续给付,直至今年夏天,终于将剩余5万余元货款给付完毕。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20_66082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