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黑龙江通河:针对校园场馆安全开展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黑龙江通河:针对校园场馆安全开展专项监督

  走出教室,孩子快乐奔跑

  (记者张兴民 通讯员王文茹)正值课间休息,学生们在操场上奔跑嬉戏,传出无忧无虑的笑声……近日,黑龙江省通河县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某中学就一起涉未成年人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远远地就看到了学生们朝气蓬勃的身影。

  2023年,黑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校园场馆安全专项监督工作。今年3月,通河县检察院开展校园场馆安全专项监督“回头看”时,收到辖区某中学一名教师的举报,称该校西侧60米处有一锅炉房,锅炉房原有一个高10余米的烟囱用于排放废气,但由于年久失修,烟囱折断了,现只剩底部数米排放废气。该锅炉房用稻糠作燃料,稻糠燃烧后产生的黑灰随风飘落在学校内部及周围,严重危害学校师生和附近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收到线索后,该院检察官立即进行实地走访。检察官在现场发现,校园内流淌着黑色的污水,空气中飘散着残余的燃烧物,人们行走其间极易迷眼。经核实,举报中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学生根本无法在室外活动。

  为推动问题整改,4月17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代表、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加。结合听证员意见,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求经营管理锅炉房的某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并在5月底前整改到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督促企业安装了除尘装置、重建供暖烟囱,并帮学校清理了操场,孩子们终于可以快乐地奔跑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8_66068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