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聚焦“急难愁盼” 开展“点题整治”
“点题整治”是福建省纪委监委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具体举措之一。福建省纪委监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广泛征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选题,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着力点,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在全省收集选题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群众诉求集中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等18项内容为整治选题,由13家省直单位牵头推进。
“点题整治”开展以来,做了哪些工作?进展如何?让我们来听听牵头单位有关负责人怎么说。
NO.1: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李迅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省教育厅督促各地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教育、市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摸底排查和分类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和周报制度,及时梳理发现的问题、收到的举报线索及处置情况,同步更新黑白名单。
截至7月2日,全省共排查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131家;及时转办处置群众举报投诉线索68件;查处公布5个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广告等典型案例。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需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同时也需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方可取得成效。
李朝阳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
与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省市场监管局配套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公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5个典型案例,赴漳州、莆田、宁德指导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
截至7月2日,全省共排查登记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131家;及时转办处置群众举报投诉、日常监督发现线索共计68件。
从投诉举报看,培训机构的退费纠纷占48%,列第一位。从舆情看,社会公众对多部门联合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总体上是理解支持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从县域层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做好全省层面的督促工作。
NO.2: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
李迅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省教育厅结合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大力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行动。在全面调研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研制工作文件,完善政策机制,加快推进课后育人活动全覆盖,满足家长和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截至今年6月,全省开展课后服务中小学数达2577所,覆盖面达40.68%,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数达149万余人。其中,城区开展课后服务中小学数达1112所,覆盖面达68.18%,惠及学生数近94万人。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民心所向、民意所望的好事实事。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鼓励支持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社会各界对扩大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呼声日益强烈。省教育厅坚持急民所急、解民所忧,把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和民众教育获得感。
NO.3: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
杨闽红 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省卫健委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技术人员对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省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组织省临检中心及部分省属医院专家等召开多场技术对接会,初步拟定《福建省检验检查实时采集及互认工作方案》及《福建省检验检查实时采集及互认技术方案》。
已确定一家省属医院开展医学检查结果互认信息系统改造试点,逐步推广使用,优先在省级医疗机构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由于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完善,医疗机构间检查同质化水平不高,目前互认工作推进不理想,因此要加快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和带宽提速,支撑省内医疗机构实现医学检查结果调阅和引用服务。要组织专家完善质控标准,开展医疗检查质量控制,稳步拓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范围。
NO.4: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
杨闽红 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省卫健委在福建省肿瘤医院举行省属医院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举行无“红包”医院挂牌仪式,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地出台相应的方案和举措,各创建医院通过多种形式在医务人员、患者中进行了无“红包”医院的动员宣传。省、市卫健委官网公示无“红包”医院监督举报电话及相关链接,人民网、福建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无“红包”医院宣传报道。
全省18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加入第一批创建无“红包”医院行列。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以来,全省各地创建医院共拒收红包近160万元。
创建无“红包”医院是提升医患互信、改善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的重要举措。医院党委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要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树立典型案例,营造正确导向,形成“医生不收、拒收,患者不送、不必送”的良好氛围。
NO.5:整治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陈德广 省医疗保障局稽查处处长:
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建立日常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初步筛查出八大类疑似欺诈骗保数据,并将欺诈骗保疑点数据移交各设区市进行后续处理。随机抽取36家医疗机构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检查对象。锁定一批医保领域“三假”问题线索,联合公安、卫健部门对案件线索进行查处。
一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部门联动并重,充分发挥部门联合优势,严厉打击“三假”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二是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重,聚焦“三假”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三是坚持预防与查处并重,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底线”“红线”意识。
NO.6: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赵荣生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省民政厅迅速下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对边缘易致贫人口等8类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坚持入户走访,用脚步丈量民情;采取网格化摸排,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开展信息分析比对,定点推送排查清单280234条;探索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及时监测预警。同时,通过召开视频会、举办培训班、开通“12349”服务热线、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等,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整治以来,全省新增低保对象13933人、特困人员1461人,实施临时救助25488人次,共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15.24万人次,解决政策问题70个、个案问题679个。
社会救助关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点题整治”“漏保”“漏救”是坚持人民立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通过整治,及时回应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NO.7: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施建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处处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社厅联合印发行动方案,组织排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纠正欠款欠薪行为。不断完善预防拖欠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要求招投标监管部门加强招标条件审核,保障国有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二是推广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推行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解决款项支付问题;三是应用诚信机制,对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予以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目前,全省排查出572条线索并组织协调解决,其中298条已解决。
解决建设领域欠款欠薪“急难愁盼”问题,对保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现实意义。为确保“点题整治”取得实效,需要各级住建部门、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让施工企业及时获取工程款、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
赵献忠 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全面实施“123”工作举措,开通一个平台(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立两项机制(根治欠薪与清理欠款联动机制、欠薪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实现快速联动处置欠薪案件;畅通三个渠道(三个平台、三个热线、三个窗口),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为1298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175.14万元,督促23个在建项目落实工资专户制度、7个在建项目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欠薪治理体系,凝聚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NO.8: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
秦明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副厅长级)兼第一专员办主任:
一是区域分类治理,对不同等级的噪声管控区域实行差异化监管;二是联动协调配合,加强部门间的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和问题移交;三是信访投诉处置,对噪声污染投诉举报做到“四个第一时间”;四是典型案例示范,加强对有特色、有亮点案例和模式的正面宣传。
6月份以来,各地对夜间噪声易发点位的检查频次明显增加,对存在问题的处罚力度增大,基本形成了全省上下一盘棋、全力以赴抓落实的工作局面。5—6月,全省有关噪声污染的投诉件同比下降38.6%,成效初显。
长期以来,噪声污染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部门职责交叉。开展这项行动,有助于破解噪声污染监管难题,明确权责关系,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格局,让群众生活品质得到提升。
NO.9: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
王文生 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
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两场专题工作推进会、三场行政指导座谈会,督促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学校和旅游景区等群众关注区域为重点,明确了“线上断网、线下断链”监管模式。成立督导组,赴福州、厦门等基层单位、重点商家指导督促整改。
已摸排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或代理机构58家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824户次,处理投诉举报55件,立案2起,责令改正11起,责令平台关闭网店95户,有力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点题整治”以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餐饮服务问题为着力点,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线上线下联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尽心尽责为老百姓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NO.10: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潘亚生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处长:
建立《重点产品风险清单》,对9类重点产品开展靶向抽检;开展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芝麻油”“酿造酱油”两个专项行动;开展肉制品、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修订《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全省查处案件16件,受理投诉举报28件、查实3件、立案2件。“两超一非”问题比例持续大幅下降,上半年抽检“两超一非”问题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比例下降至7.45%(2019年同期比例为54.5%,2020年同期比例为27.6%)。
随着食品新品种、新业态不断出现,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新型”违法行为不断出现,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加强风险排查整治。省纪委监委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点题整治”,有力促动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抓实抓好整治工作。重点问题必须重拳打击,省市场监管局连续六年开展整治,食品安全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以来我省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超99%(比全国合格率高约1%)。
NO.11: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林建安 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省药监局对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摸底排查;对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备案后检查;对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开展儿童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列入省药监局“学史力行、利民惠企”十项举措之一。
检查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10家、经营单位2925家次;核查备案后儿童化妆品460个,责令整改51个;完成儿童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样90批次、经营环节监督抽样215批次;立案查处41起,厦门曝光一起儿童化妆品典型案件。
“点题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不仅需要部门严格监管,更需要消费者的关心支持,也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进我省儿童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NO.12: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
张天景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实施“五个一批”举措:在老旧小区道路周边,施划一批分时段停车泊位;撤换一批禁停标志标线;停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监控设备;实施一批人性化管理措施;规范一批执法行为。
全省新增6079个路内停车位;停用1156个监控设备;撤换832个禁止停车标志标线;初步实现城市非主次干道未影响正常交通的夜间停车和临时停车等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城市停车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民生工程,应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从源头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点题整治”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精准把握执法尺度,注重人性化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NO.13: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郑鸿 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处长:
一是全面排查。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举报信访、卫星遥感等手段,形成问题清单,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二是严肃处置。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治责任和时限,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省市县三级对新增问题处置实行清单管理,做到处置一宗、销号一宗。
采取了一系列“长牙齿”的硬措施,初步取得“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成效。截至目前,通过实地动态巡查、卫星遥感技术等手段,全省共发现新增问题891宗,目前已处置452宗。
通过开展“点题整治”工作,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通过制止乱搭、乱建、乱盖,规范了农村个人建房秩序,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有利于为子孙后代保住“饭碗田”,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
NO.14: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
翁惠明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省自然资源厅实行“两个联动”,明确“两个责任”,建立“五个机制”,做到“两个到位”。即实行部门横向联动和省市县纵向联动;明确部门责任,明确市县主体责任;建立台账管理机制、领导签审机制、调研督导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宣传引导机制;做到全面摸排到位,分类处置到位。
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摸排经营性停车场904宗,发现问题项目26宗,涉及停车泊位数1130个;其中整治到位3宗,涉及停车泊位数110个。
“点题整治”工作是省纪委监委提出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整治停车场乱象,规范停车场收费,解决老百姓停车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开展的聚焦点和发力点。
NO.15: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傅新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整治通知,并召集各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县(市、区)建立企业和住宅物业项目台账,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成立“点题整治”工作小组赴漳州市开展整治督导工作。
截至目前,已收集问题(线索)160件,已责令16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4家物业服务企业已完成整改,其余正在调查核实中。
此次整治工作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民生工程,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心头“急难愁盼”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被侵占问题,保障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阳光透明,也规范了物业服务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经营。
NO.16: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
林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全省住建系统开展全覆盖排查走访,查找设施建设、制度执行、管理服务上的薄弱环节,逐一补短板,推进公租房小区管理智慧化改造、编制统一的合同文本、研究制定“七条措施”;推动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服务效率。
全省发现不再符合承租资格1566户、转租出借等违规情形457户,各地正在陆续清理,并及时分配给轮候对象。海都报、今日头条、腾讯等十几家媒体刊登转载公租房“点题整治”工作,作出积极评价。
开展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很及时、很有必要,既进一步破解群众普遍反映的难题,提升住房收入困难群众的履约意识和法治观念,又推动各级主管部门服务效率提高,也使真正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受益,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NO.17: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郑晓梅 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月度调度会,督促各地全面排查问题,受理群众举报,核查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推动整改落实。
截至6月底,全省共查摆经济合同13769份,其中问题合同2617份,涉及金额6792万元,新增租金1218万元;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108宗、2469亩;收集问题线索31条,已核实28条,其中17条属实或部分属实。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住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巩固提升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了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和农民集体财产权益,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NO.18: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李强 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
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公布89部省市县三级监督电话,建立台账,跟踪督办。二是强化行业监督,组织4个工作组赴17个县区,开展村级供水工程和入户调查。三是加快工程建设,安排省级资金3.8亿元,支持市县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截至6月底,已完成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29.0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4.6%,受益人口128万人,占年度计划的64%。收到农村饮水的投诉件共计57件,已全部办结。
农村群众的饮用水问题,是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群众“点题”提出要求,说明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面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定差距。水利部门将立足职能职责,做好“部门答题”,通过解决一件件饮水“小事”,办好民生这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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