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专项监督助推“生鲜灯”治理 保障食用农产品“尽显本色”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菜市场都换成白色灯光照明,肉类、水果蔬菜的新鲜程度看得更加清楚,买回家也更加放心、安心了。”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解决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近日,广平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在农贸市场买菜的张女士向检察官说道。
2023年12月,“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有群众反映,“我在菜市场明明买的是颜色鲜艳、富有光泽的鲜肉,拿回家后,肉的颜色却变了,感觉不怎么新鲜了,可能是菜市场内的灯光照射提升了食品的新鲜度。”
收到线索后,广平县检察院立刻组织检察干警前往辖区商超、相关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和超市,在肉类、海鲜、蔬菜、熟食卤菜等摊位使用“生鲜灯”照明。
随后,广平县检察院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时召集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磋商,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严把食品安全关,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督导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组织辖区内生鲜经营者召开整治会议,开展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的市场主体进行整改,并发放宣传材料160余份。
广平县检察院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同时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发动志愿者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观察,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保障食用农产品“尽显本色”。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7/t20240716_65650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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