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请假外出后,这家企业签了80多万的订单
“这次参加展会,卖出了80多万元的货,真是不虚此行!”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某企业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某高兴地说。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后,高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把依法开展涉企社区矫正人员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作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并联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对全县涉企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走访。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干警了解到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学习考察、洽谈生意、参加展会等原因有请假外出的需求,但由于请假程序较为繁琐,以及担心请假外出会耽误日常报到、学习等矫正工作的开展,很多情况下不愿请假。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高阳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研究为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简化外出审批程序,联合印发《涉企社区矫正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简化请假审批程序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因生产经营活动外出请假的,应从快审批;情况紧急需要外出时,视情况同意其采用传真、电话通讯等方式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从事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考虑一次性批准六个月的经常性外出活动等。
《办法》出台后,陆续有3名身为企业负责人的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其中张某申请外出参加今年5月份的“广交会”,社区矫正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查相关材料,并于当日完成审批。除张某外,一名企业负责人请假赴浙江考察学习,了解新型原材料和先进工艺,目前正尝试对自家企业的产品进行改良升级。另一名企业负责人请假赴外市推销产品,成功售出数万元的货物。
为确保“出得去”还要“管得住”,在对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简化外出审批程序的同时,高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灵活实施监督管理,对外出期间未能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的,在其外出期限届满返回后,再组织安排。目前3名请假外出人员均已返回并销假,做到了矫正、经营两不误。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7/t20240716_65642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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