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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观山湖区:为社矫对象就业牵线搭桥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伍光容)“在检察官帮助下,我重新拥有了工作和住处,一定好好珍惜。”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回访社区矫正对象龙某时,发现原本生活窘迫、意志消沉的龙某重新回归社会后精神饱满且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

  此前,观山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时,有社区矫正对象反映找工作难,用工企业一听说他犯过罪就拒绝录用了。而同为社区矫正对象的陈某是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表示快递行业缺人,而且用工需求量大。

  “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难题,有助于他们更加安心地接受改造。既然一方有就业意向,一方有用工需求,可否搭建平台让双方各取所需?”该院与区司法局沟通后,决定促成此事。双方随后召开座谈会,召集辖区内担任企业负责人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解企业经营范围、用工需求及有无吸纳社区矫正对象的意愿等情况。

  “我因为一时冲动触犯法律,改造后已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工作岗位。”陈某当场对该项工作表示支持。该院与区司法局综合评估、实地考察后,将陈某经营的物流公司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试点企业,该企业很快就迎来了第一个社区矫正对象龙某。

  龙某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自2023年5月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龙某找了份外卖员的工作。2024年5月初,龙某送外卖途中癫痫发作摔伤右脚,经协商拿到医疗费后辞职。失去经济来源的龙某生活窘迫、意志消沉。

  5月下旬,龙某向社区矫正机构反映该情况。社区矫正机构随即将线索反馈给观山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及时到陈某经营的物流公司走访,向陈某介绍了龙某的情况,陈某当即同意龙某到其公司工作。

  目前,龙某已在陈某经营的物流公司分拣部上岗,陈某还向龙某预支了部分工资,让其及时支付了房租,龙某终于能安心工作、接受改造。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2_6601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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