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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雪莲花”工作室凝聚合力护“未”成长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街道羊毛湖社区“石榴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来自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三小学的孩子们化身“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模拟了一场庭审活动。

  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工作室检察官木克然·克然木现场指导,点评模拟法庭的审判过程,并以案释法,向学生们讲解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引导大家规范自身言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不久前,在乌鲁木齐县公盛小学,“雪莲花”工作室检察官杨历与校方相关负责人就法治教育工作深入交流,了解该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安全制度建设、预防校园欺凌等工作开展情况,探讨如何合力提升普法教育活动质效。

  为凝聚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初,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整合两级检察机关办案力量,推动成立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工作室,积极打造未成年人检察文化品牌。

  该工作室主要承担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犯罪嫌疑人,规范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自觉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等职能,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案件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雪莲花”工作室有37名检察干警,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2022年3月,“雪莲花”工作室检察官路登辉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幼儿园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存在安全隐患。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堵塞漏洞,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并对学校相关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3年2月,“雪莲花”工作室检察官李乐在调查走访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一所幼儿园附近空地上有大量生活垃圾。经核实,垃圾为某市政园林公司倾倒,不可降解,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还可能危害幼儿园儿童的身体健康。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随后向城市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校园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得以解决。

  “我们将继续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以融合履职方式不断参与社会治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工作室负责人沈小莉说。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侯源源)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4_660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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