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落实代表建议推动文物保护
(记者韩兵 通讯员张军国 乔宇)“真没想到,我提出的一条关于文物保护的建议,检察机关这么重视,不但对问题迅速开展调查,还对全区文物保护情况进行摸排,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近日,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大学生命科学与农林学院院长王志刚对建华区检察院办理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给予肯定。
4月29日,王志刚向建华区人大常委会书面反映辖区清末藏书楼遗址管理保护不到位问题,称遗址周围随处堆放着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文物保护标志破损。建华区人大常委会依托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将该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
建华区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移送函后,立刻向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汇报,并同步对清末藏书楼遗址进行现场踏查,发现代表反映的问题属实。
该院还邀请王志刚一起对辖区内12处红色资源和古迹开展全面摸排,梳理存在的保护问题和安全隐患。
经调查,该院发现,果考亭故居、东北讲武堂、红光二号遗址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分别存在不同问题,遂向建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整改。同时,该院向王志刚送达落实人大意见建议回复函。
7月2日起,建华区检察院根据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复函,分别对“问题文物”开展“回头看”,发现部分问题已经整改,未整改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整改计划推进落实,确保整改按期完成。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保护好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义不容辞。”建华区检察院检察长鲁春燕表示,该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府检”联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让文物和文化遗产“守得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5_6604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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