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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回应群众期盼展现行政检察担当

  河南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祖上几辈子人都生活在黄河滩区,安居难、娶亲难、致富难、出行难、上学难……这些难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生活。如今搬到县城里,新房子有暖气通燃气舒适又安心,日子有了盼头,生活有了劲头。”前不久,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世光拨通了一起行政协议争议案件当事人马某的电话。电话另一边的马某谈起搬迁前后的生活变化,连声说着“满意”。

  黄河滩区迁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滩区脱贫发展、生态修复的战略举措。6年前,为保护滩区生态环境,加快滩区群众脱贫致富,长垣市武丘乡多个村庄开展居民迁建,马某就是其中一家。马某儿子一家5口在村中并无房屋,与马某夫妻同住。根据有关文件,拆迁工作组与马某父子协商后,共同认定马某房屋居住人数为7人,并依据该人数以每人30平方米的标准向马某一家提供安置房屋210平方米。双方签订了搬迁协议。

  签订协议两年后,马某后悔了,认为他与儿子应分成两家进行安置,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提前搬迁协议。法院一审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马某的起诉,后经二审、再审,马某也未能如愿。

  2020年12月22日,马某向长垣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法院的裁判并无不当,但由于释法说理不透彻,马某的心结难以解开。

  “由于居民迁建涉及诸多环节、众多人口,牵一发而动全身,处理不好容易影响社会稳定,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张世光说,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认真调查核实,查清了相关具体政策规定,多次上门走访、当面向申请人释法说理、解疑释惑,促使其消除认识分歧,接受法院裁判结果并主动撤回监督申请,为其他40余户处于观望状态的群众起到了示范作用,为黄河滩区迁建、生态修复消除了阻力、赢得了支持,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办案目的。

  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聚焦行政诉讼监督,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黄河流域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监督,与法院系统共同对流域内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保障流域生态环境不断向好。2021年以来,集中管辖院共受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6件。

  在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河南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督促协同责任部门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整治力度,推动解决土地执法查处难、执行难等问题。

  与此同时,河南省检察机关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近五年来,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967件,抗诉6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9件,法院审结改判、发回重审、和解撤诉38件,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93件,采纳率77.5%,着力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办理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纠偏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件。

  “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行政案件程序已结,但诉争未解的‘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问题,协同法院、行政机关常态化开展争议化解。近五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共化解各类行政争议2636件,争议时间20年以上的8件、10年以上的23件、5年以上的42件。”河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董凡超 赵红旗)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1_6601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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