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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7月1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6次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青海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会同志作了研讨发言,交流了前一段学习的心得体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关键时刻,第三次亲临青海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青海改革发展稳定的殷切期望,对青海各族群众的亲切关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全国人代会期间到青海代表团参加审议,三次踏上青海高原考察,为我们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对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是极大鼓舞和鞭策。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扎实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要持续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领悟。一要原原本本学。要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准确把握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思想内涵和重大要求,确保熟记掌握、入脑入心。二要一体贯通学。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前两次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两次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提出的一以贯之的重大要求和新的更高目标。三要深刻领悟学。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青海各族群众的亲切关怀,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厚爱关怀传递到每一名检察干警、传递到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刻领悟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改革发展稳定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包括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成绩,都是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党中央正确决策下取得的结果;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中提出的“三个坚持”“一个目标”和五个方面重大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思考谋划检察工作。要在深思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五个方面重大要求,结合青海实际,立足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提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和办法,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逐条逐项落实到青海检察工作实践中。要坚持联系实际、对标对表、一体贯通、切实贯彻,避免“自说自话”和“两张皮”。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更加奋发有为做好各方面工作,按照陈刚书记“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与全省干部群众一道,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推向深入,在推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中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要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传达到全省检察机关每一级党组织、每一名干警,把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和深情嘱托传递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干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不断走深走实。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宣传报道的重中之重,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情况,持续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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