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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好党员”先进事迹(二)】李璐:忠诚铸检心 奋斗正当时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编者按:7月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我身边的好党员”事迹宣讲会,9名同志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分别讲述了自己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感人事迹。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先进事迹摘编如下,以供学习借鉴。

  我是李璐,来自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现任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办案组检察官助理。作为一名平凡的党员干警,我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震撼人心的荣誉,但从检七年来我始终脚踏实地、积极履职尽责,坚持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用实际行动诠释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身价值。

  

  一、强化政治建设 提升政治素养

  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政治素养、坚守政治本色为重点,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做知行合一的践行者。同时,我坚持把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具体到检察履职中,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目标,近三年来,我从协办的二百余件案件出发,坚持以案促学,做到勤学习、多思考、重积累、多实践,强化刑事检察业务能力,转变司法理念,主动适应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办案新要求,全面提升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融合履职能力,于2024年荣获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协办的酒吧违规接纳、招用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青海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开展的“未检+全科网格”、“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处遇”等工作均被省检察院推广宣传。

  二、勤勉履职尽责 彰显青年担当

  未检的办案经历告诉我,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不能仅仅停留在“说”,也不能仅限于“做”,更需要有质效的“成”。

  在未检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不“就案办案”,注重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来的倾向性问题和监管漏洞,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等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十余次、并协助检察官制发检察建议书十余份,以能动履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实现溯源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三、发挥党员作用 主动担当作为

  我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扛起普法责任,以“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前往聋哑学校、社区、乡村小学、职高、大专等开展法治宣讲四十余次,扎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编排法治情景剧、打造“男生、女生课堂”优质法治产品,受众达到万余人,于2020年被评为“西宁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24年荣获全省反有组织犯罪法集训宣讲竞赛一等奖。

  为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探索罪错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新路径,在全省范围率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参与起草《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办法》,并开展对二十余名涉罪错未成年人联合训诫、督促监护、精准帮教、跟踪回访工作,以检察之力实现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效果最大化、助力其重新“向阳而生”,为我院入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贡献力量。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只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尽了自己该尽的义务。今后我将始终保持一颗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诚挚之心,爱岗敬业、俯首勤耕,充分履行一名共产党员、检察干警的职责使命,增强想干事的思想自觉,提升会干事的业务本领,树立干成事的远大理想,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党员“初心”守护少年“童心”,用心用情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实做好。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5949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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