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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启动对银川监狱宁夏女子监狱交叉巡回检察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2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分别在银川监狱、宁夏女子监狱召开。本轮巡回检察为期一个月,成立两个巡回检察组,分别对银川监狱、宁夏女子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此次巡回检察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专门负责对宁夏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监区开展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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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巡回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录,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任,自治区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赵立志出席动员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文智,党委委员、副局长马锋分别对两所监狱配合、支持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银川监狱、宁夏女子监狱负责人对接受、配合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分别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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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和监狱都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分工虽有不同,但工作目标一致。检察机关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对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刑罚执行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活动中正确实施、更好地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促进提升罪犯改造质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检察机关和监狱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开展好、配合好巡回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维护刑事执行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巡回检察组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切实防止巡回检察影响监狱的正常监管执法工作。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听取监狱的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会同监狱共同研究、共同解决,在真诚监督中凝聚共识,共同推动监狱监管执法水平的提升。要全面了解掌握监狱相关制度规定和执法监管情况,按照《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和《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指引》规范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确保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银川监狱、宁夏女子监狱领导班子成员,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部分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部分人民监督员将全程参与、监督此次巡回检察工作。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dt/202406/t20240626_887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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