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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26日,西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指出,在新中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关键时期和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青海考察,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为青海工作把脉定向、指引方向,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青海人民的关怀厚爱,在青海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为西宁检察更好地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更好地实现高质量、现代化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检察工作的方向标、动力源和着力点,积极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知责担责、履责尽责,充分体现省会担当、省会作为。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在服务大局上体现担当作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培育体现本地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大要求,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保持对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深化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和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民企“挂案”清理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青海产业“四地”和西宁“一个创新基地、三个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在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上体现担当作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大要求,深刻把握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西宁生态文明高地中心城市定位,积极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不断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惩治力度,助力绘就西宁绿水青山生态画卷。在维护民生民利上体现担当作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要求,坚持“有诉必应马上办”,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力度,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在维护民族团结上体现担当作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大要求,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大政方针,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持续发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总结和推广“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的经验与做法,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作出检察贡献。在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上体现担当作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重大要求,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和“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积极构建有效管用的廉政防控体系,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自觉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抓紧抓细、落地落实。狠抓讲话精神的学习。全市检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关键少数”示范引领、“绝大多数”主动跟进,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吃透实质精髓、把准核心要义,更加自觉地将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提升履职质效、促进检察发展的新动力、新动能。狠抓讲话精神的贯彻。坚持学用结合,在全面学习、全面领会的基础上,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五个方面”的重大要求,按照省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结合西宁检察工作实际,逐一谋划工作思路、逐一明确工作措施、逐一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将各项重大要求融入、落实于西宁检察实践,为西宁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前、作表率不断提供检察助力。狠抓讲话精神的宣传。市院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在赴联点院督导、到基层调研期间,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宣讲工作。要运用好“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设置专栏及时转载、报道中央、省市媒体的相关新闻通稿。要持续宣传报道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的新进展、新成效,推动形成深入持久的强大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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