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青海: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进一步完善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全省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机衔接,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省成果,为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规定》明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促进法律事项共研、争议共调、滥权共管,实现司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持续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强调,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行案件中协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检察机关在监督阶段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规定》的出台,有效促进了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省检察机关将以《规定》出台为契机,通过定期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举行座谈交流、人员同堂培训、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等方面加强协调,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助推青海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59376.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