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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丨走访问需 护航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6月21日,省检察院与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走访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引领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企业的主动性、能动性。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晖参加此次活动。

  

  

  

  在走访过程中,检察人员听取了企业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查看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生产流程,详细询问了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等机制设备情况,充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省检察院向企业详细介绍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内容要求,向企业充分阐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询问了企业所面临的困难与需求、问题与隐患,并就如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提出建议。

  

  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与长效机制,并表示,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确保生产安全是企业生产与发展壮大的根基,将持续把生产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产安全的安排部署。

  

  

  

  座谈会强调,“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载体,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来辽调研时的讲话要求,聚焦高鑫检察长提出的“三个一”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尽快依法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积极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深化涉企线索收集和排查工作,主动问需企业,畅通交流沟通渠道,健全完善线索移送与反馈机制,全力护航企业发展。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宣讲“八号检察建议”、制发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开展联合监督等方式,助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检察院将以党建为引领,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一体履职,强化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案件办理质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安全生产。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6/t20240624_65270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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