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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检察: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在2024年初针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违法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其中指导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为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的相关法律意识,近日,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保障农民工工资两类账户”为切入点,将“检护民生”与“检察护企”工作有机结合,在白城市住建局召开“农民工工资两类账户法律法规暨《民法典》培训会”。

  

  

  培训会上,检察官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给参会的企业负责人、企业代表进行了专题讲解。授课人员不仅讲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立法背景、现实意义,还对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形势变化、突出问题、相应要求以及如何依法治理等进行了深入解析。白城市检察院还联合住建部门为与会人员发放了《检察工作提示函》,同时对建筑企业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问题,提出了合理有效的建议。

  

  参训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把此次培训中学到的法律知识融入企业经营之中,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及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白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也对这次培训予以高度认可,认为此次活动深化了企业对检察机关职能的认识,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也帮助住建部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三个善于”应用到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优化、细化护企工作举措,促使企业依法、依规运营,为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文字:李荣 赵兵 肖璇

  来源:新华社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zlxx/wwqzbss/202406/t20240620_65228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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