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台:出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赵武 侯兰龙)日前,安徽省凤台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会签《凤台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旨在解决涉企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管理办法》对涉企社矫对象的身份认定,外出申请、审批、管理、核销,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内容等作了详细规定,通过优化涉企社矫对象外出审批流程,使监管更加规范化,实现社区矫正和经营性生产、生活“两不误”,真正做到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6/t20240623_6574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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