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南昌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时间: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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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某某同志未如实填报个人廉政档案材料,存在漏报情况……”近日,驻南昌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在给某驻在部门职级晋升的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回复中指出,并建议中止该同志作为晋升四级调研员人选。
驻南昌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驻在部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依规全面审核把关。在收到驻在部门相关事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该组聚焦是否存在信访举报、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是否涉及在办案件、是否贯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存在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反映、是否完整并如实填报廉政档案这六个关键要素开展审核,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如实出具回复意见。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拟推荐考察对象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敢于揭丑亮短,做到不回避、敢碰硬,有理有据,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并将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日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运用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落实保密纪律要求。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该组坚持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具体承办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着力维护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公平公正。
在廉政审查过程中,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教育、纠正,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今年以来,该组已累计向6个驻在部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5余人次,其中提出影响性意见2人次,防止了“带病提拔”和“带病评优”等问题的发生。(驻南昌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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