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共赢 共促共建 两地检察机关签署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借助“北京向西一步,就是乌兰察布”的独特地理优势,紧紧抓住京蒙协作机制有利契机,坚持双向互动,与北京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务实协作交流,构建了多部门联动、全领域协作、精细化对接、常态化推进的交流协作机制。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探索建立基层院跨地区、跨层级共建互助机制”的部署要求,深化北京与乌兰察布两地检察机关全方位、多领域交流合作,近日,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及察哈尔右翼后旗、兴和县、化德县检察院一行前往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交流学习。
交流学习组学习考察了朝阳区检察院第二办公区办案区、案件管理中心、律师接待区和“朝阳晨钟”未成年人办案中心并召开座谈会,会上两院签署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围绕合力促进党的建设、强化案件协作办理、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共享优质培训资源、深化检察文化建设等多项协作举措,旨在通过多层次的务实协作交流,构建多部门联动、全领域协作、精细化对接、常态化推进的交流协作机制,为乌兰察布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新动能、注入了新活力。
双方签订协议书,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的深化合作进入了新阶段,今后将积极推动两地检察人员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明显、特色突出的共建活动,不断扩大合作共建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要积极推动党建、人才交流、检察业务、检察文化方面的互帮互学,找准工作交汇点、优势叠加点、共同发力点,优化协作配合工作模式,促进跨区域交流更深入、联动更精细、协作更便捷。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着力点,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合作内容和形式,以跨区域协作实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6/t20240619_65202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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