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辽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调研组来辽调研指示精神(一)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6日至7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调研组到辽宁本溪、沈阳等地调研。最高检调研组来辽调研,既是对我省检察工作的检验和指导,也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检察院宣传处在新媒体矩阵开设“学习贯彻最高检调研组来辽调研指示精神”专栏,展示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主动担当作为,抓好贯彻落实,将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的生动实践。

  

  本溪市检察院

  

  6月13日下午,本溪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更加自觉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要持之以恒学深悟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与“七一”主题党日、支部学习和青年干警谈体会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落实到筑牢理想信念上,落实到锤炼坚强党性上,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要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积极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以检察监督之刚性筑牢平安稳定发展之基石。要聚焦本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本溪市检察院服务民企制度”等强大助企功能,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色更浓、企业经营发展信心更足。要更加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要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民事和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职能,切实增强履职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6/t20240617_651662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