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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调研组来辽调研指示精神(三)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6日至7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调研组到辽宁本溪、沈阳等地调研。最高检调研组来辽调研,既是对我省检察工作的检验和指导,也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检察院宣传处在新媒体矩阵开设“学习贯彻最高检调研组来辽调研指示精神”专栏,展示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主动担当作为,抓好贯彻落实,将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的生动实践。

  

  沈阳市检察院

  

  6月14日上午,沈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研究沈阳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要求,要以检察之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靠前服务、问需于企,继续做优“检察蓝护航创业者”一体化服务平台,细化“小微企业合规风险问诊服务”“法治天气预报”等服务举措,持续打造检察服务营商工作新亮点、新品牌。立足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要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要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医疗、食药、养老等领域,聚焦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保护,以“四大检察”能动履职提升民生“温度”,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反向审视和监督功能,用好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制度,探索构建一体化、层进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要以高质量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要更加自觉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和“三个善于”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形成具有特色的轻罪治理模式。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在“务必搞准”前提下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助力净化政治生态。制定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工作意见,拓展案源渠道、加强调查核实、强化外部联系,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强化“管理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高质效案件管理促进高质效案件办理。

  

  要以全面从严锻造过硬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持续深化“党建+检察业务”项目化管理工作模式,发挥党建引领、跟进、聚力作用。加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开展培训竞赛、以案代训、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办案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6/t20240617_6516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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