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时评 > 正文

沧县:同心共护红枣干果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25日,沧县人民检察院、沧县红枣干果加工协会联合举行“食品安全检察监督与服务办公室”揭牌仪式,并会签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检察监督与服务办公室的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沧县人民检察院、沧县红枣干果加工协会联合举行“食品安全检察监督与服务办公室”揭牌仪式。

  沧县是“中国金丝小枣之乡”,红枣干果加工产业是沧县富民兴县的支柱产业。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中,沧县检察院自觉顺应红枣干果加工企业愿望,主动重心下移、靠前服务,探索通过检察监督与服务促进行业自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途径和方法。

  《协作机制》创建了“检察长+会长”制度。检察长带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工作团队,在监督治理涉红枣干果产业违法犯罪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协会会长抽调行业专业人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为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专业协助支持。

  《协作机制》依托信息手段拓宽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咨询、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同时要求双方定期开展工作会商,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研判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特点、民营经济发展堵点,研究协商解决阻碍民营经济发展、改善营商环境的办法。此外,检察机关与协会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等法律知识宣传,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检察机关适时根据线索反馈及会商问题开设以案释法讲堂,精准化提升生产经营主体法治意识与能力。

  沧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依法能动履职,依托《协作机制》与协会共同推动县域红枣干果休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食品安全持续向好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6/t20240618_65192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