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标准推进涉台检察“一室多员”机制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台胞台企参与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福建:高标准推进涉台检察“一室多员”机制
(记者张仁平)“我在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创业发展已经8年,涉台检察联络室就设在园区里,大家有司法诉求可以随时与检察官互动交流,并且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和帮助。”近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一室多员”涉台检察工作机制推进会,兼具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台胞检察联络员、公益诉讼观察员、涉台纠纷调解员“三重”身份的卢先生,以亲身经历讲述在“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工作生活的安心和舒心。
卢先生曾反映个别省级文保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周边环境脏乱差的情况。检察机关接到线索后,立即到现场实地调查,立案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整修维护。此外,卢先生多次受邀参与涉台案件办案家访活动,发挥“同乡之情、同业之谊”优势,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
2012年,漳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涉台检察联络室、台胞检察联络员“一室一员”机制。2023年初,福建省检察院决定将“一室一员”机制拓展为“一室多员”机制,即聘任在闽台胞担任检察机关听证员、公益诉讼观察员、涉台纠纷调解员等,进一步拓宽台胞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和渠道。截至目前,该省检察机关在台胞聚居区、台企聚集区都已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任380名台胞担任“多员”。
据悉,福建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一室多员”机制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更多检察环节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路径模式、政策举措,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6/t20240615_6570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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