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时评 > 正文

党员干部要以“戒”为“尺”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举止的尺度。党员干部要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始终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时刻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规范自身言行,做到以“戒”为“尺”。

  戒始于知。学纪以明理,知纪以正行。学习掌握党纪党规是增强党性修养、明确自身行为准则的基础,是增强纪律意识、提高遵规守纪自觉性的前提。在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常听到片中人悔悟自己没有深学细学党纪党规,对党纪党规要求的基本常识一无所知、毫无敬畏,致使自己在无知中逐渐沦陷,在无畏中走向深渊。纵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无不存在对党纪党规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的问题。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学细学党纪党规,做到党纪党规烂熟于心、了然于胸,把学习把握党纪党规融会贯通于实际工作和生活中。

  戒存于心。无知者无畏,无畏者无惧。不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对违纪违法行为就会无所畏惧。学习党纪党规要准确把握党纪党规的内涵和要求,清楚党员干部的职责和义务,要明确党纪党规的标准和尺度,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坚守党纪党规的底线和红线,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心存戒惧、严守底线、不碰高压线。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党规学习提高到思想政治高度,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树牢遵规守纪的纪律观念,把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提醒自己要严守纪律底线、规范自身言行,促使党员干部从无知者无畏向知而深深畏转变。

  戒履于行。纪律与规矩是一根带电的“高压线”,是一张公正的“通行证”,守纪是党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贯彻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行动。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员干部要加强纪律约束和党纪修养,经常检视自己的言行,校准行为偏差,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管住自己、管住身边的人。要敢于同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作斗争,特别是敢于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要把遵规守纪牢记于心、履职于行,用遵规守纪的实际行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苏亚琼(寻甸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s://ylxf.1237125.cn/Html/News/2024/6/19/4496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