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无求”当借口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安徽先锋网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然而,现实中,少数干部打着“无欲无求”的幌子,在工作中浮皮潦草、得过且过,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与知足常乐、淡泊名利画上等号,只求工作“稳定”,不求拼搏上进。
这类干部在工作中善做上推下卸的“二传手”,只当甩手掌柜而不愿意干事。他们的存在会导致单位或部门出现“忙闲不均”“能者多劳懒者闲”的现象。如果放任不管,久而久之会形成“破窗效应”,他人纷纷效仿,不仅降低办事效率,还影响干事激情、破坏干事氛围。
干部“无求”思想应体现在物质名利上,而不应体现在对事业的追求上。干事担当,是干部的必备素质和基本要求。崇尚实干的干部,群众才信得过、脚下才立得稳、未来才行得远。要摒弃“不喊号子不拉纤,撸起袖子一边看”的消极思想,自觉克服惰性,主动走出“舒适区”,在“自找苦吃”中淬炼成长。要树立做小事不嫌其微、做琐事不厌其烦、做难事不畏其艰的正向价值观,主动干、跨前干、认真干,坚持“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把责任与担当铭刻于心,久久践行。
大多数“无求”干部不缺能力缺动力,不缺潜力缺活力,因此要对其加强正确引导和鞭策警醒。要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结合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表现情况,把思想谈深、把工作谈实、把问题谈透,并在政治上激励、在工作上支持、在心理上关怀,激发责任心、进取心和战斗力。要立足于小、立足于早,看到有怕事推诿、尸位素餐苗头时立马“提领扯袖”。要坚持“晴天修屋顶”,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地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在个人私欲上“无求”,在干事创业上“有求”,树立正确事业观。(施健)
原文链接: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65123?ClassId=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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