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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富锦:以“检察蓝”守护“湿地美”

发布时间:2024-06-15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富锦市检察院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立足富锦市地域特色,在美丽富锦建设中,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作为“地球之肾”的湿地,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也是富锦市的特色名片。富锦市地处三江平原腹地,辖区内湿地面积103万亩,拥有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富锦市沿江省级保护区、AAAA级富锦市国家湿地公园三个保护区,是具有国际意义的温带湿地代表,大生态使富锦独具魅力。

  为守护好宝贵的湿地资源,多年来,富锦市检察院依托与公安、林业、湿地管理等十家单位签订《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联合监督管理保护的实施意见》,打造“公益+联动+执法+恢复”格局,建立起湿地生态保护常态化的联动协作机制,办理湿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相关部门还湿1000公顷、恢复草原3300公顷,检察建议的采纳、回复率均达到100%。

  

  2023年,该院检察官在办理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时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均发生在湿地保护区,严重破坏了湿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生态资源,遂将案件线索转移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调查取证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有效解决了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司法程序,依法收缴修复生态损害赔偿金和鉴定费约98万元,让违法者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今年五月以来,富锦市检察院依据《关于开展乌苏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实施意见(试行)》,对辖区内国家级、省级湿地保护区进行了“回头看”。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询问、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展开现场勘察,检查此前被损害的湿地恢复情况,对是否存在新的倾倒堆置垃圾废弃物、非法捕捞、放牧、采砂等破坏湿地及生态功能的违法情形进行探查。

  

  6月4日,检察干警来到湿地管理部门,与工作人员围绕乌苏里江支流挠力河的保护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在检察机关等多部门的持续发力下,湿地周边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得到切实提升,湿地生态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

  

  新时代新征程,富锦市检察院将延伸湿地保护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继续围绕生态环境建设与行政机关紧密合作,探索构建更加全面的联动保护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监督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强化联动机制的运行,确保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共同打击和预防违法行为,为推动富锦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彰显在服务美丽富锦建设中的法治担当。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174/1798602874863874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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