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丨全国案件管理业务能手——丁宁
▲丁宁,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丁宁,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工作以来,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2次,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称号。
坚守办案一线
做捍卫正义的“公诉人”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是丁宁从检之初便为自己定下的工作目标。
在刑事检察部门期间,她共参与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70件,其中不乏涉黑涉恶、经济类疑难复杂案件,全部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确定刑建议率百分之百,量刑建议采纳率百分之百,无一错案和瑕疵案件。
在办理“9·03”涉黑涉恶专案时,面对七天的审查逮捕办案时间、数十本卷宗、3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压力,她加班加点,在数十页的审查报告中对证据进行了详细分析论证,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严格审查。最终,法院对30余名嫌疑人均作出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她还参与辅助办理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非法提取公积金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系列案、“藏红花”系列诈骗案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过十年的历练,她逐渐从检察新人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检察官,2022年荣获“沈阳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勇于接受挑战
做履职尽责的“案管人”
从刑检部门调整到案管部门工作后,丁宁积极向同事学习案管工作经验,快速熟悉案管业务基本操作和通用技能,顺利完成了从“刑检人”到“案管人”身份的转变。从案件接收到受理录入系统,从律师接待到信息公开,从数据统计到案卡核查,从流程监控到案件质量评查,她在不断学习中夯实了案件管理基本功。
2023年,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后,丁宁被确定为代表辽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的3名选手之一。备赛过程中,早八晚十是她的工作常态,连续半年没有休过周末,图书馆、自习室,总能看到她奋斗的身影。
作为一名案管新兵,她深知,只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才能弥补自己实践经验的不足。她把最高检数据分析报告翻了一遍又一遍,仿写了一篇又一篇,上机操作练了又练,案管文件背了又背。如今,对于受案审查、律师接待、文书公开等的标准和规定,她都能准确掌握;对于数据监管、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的细则和操作,她也都熟记于心;面对繁杂的统计分析工作,她也能精准分析、把握趋势。
讲好检察故事
做传播正能量的“宣讲员”
“表达清晰、有感染力”是同事们对丁宁的评价,也是她的专长之一。
检察履职不只是“案结事了”,将办案效果发挥到极致,传播法治声音、延伸职能必不可少。在用心办案的同时,丁宁注重释法说理,将“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她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梳理出辖区群众亟需了解的法律知识,多次深入社区,采用法治宣讲、面对面座谈等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从零学习制作幻灯片、视频剪辑,用心撰写每一篇演讲稿……十年来,作为院里的“宣讲员”,她先后参与全市案例演说会等各类竞赛十余次,在赛场上展示新时代检察人的风采。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竞赛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她将发扬辽宁检察人脚踏实地、勤勉刻苦的优良传统,进德修业、秉鉴持衡,带着收获和成长继续前行。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6/t20240606_6502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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